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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8 13:38:05
答: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实际取得的时间确定。(通俗的说,收付实现制) 如纳税人取得目标考核奖、绩效奖、年终奖等奖金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实际取得的时间确定。 【例】企业2020年补发了2019年、2018年度目标考核奖、绩效奖等奖金,实际在2020年发放的,属于2020年度收入,不属于2019年、2018年度收入,按照所属期进行预缴,并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答:企业在在租赁期内支付固定的租车费用之外负担用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费用支出准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而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折旧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南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转让外购资产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问答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留言,我们的答疑老师会尽快为您解决的,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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